我公司已办理完加工贸易电子手册一本,正在开展加工贸易业务,现在想要了解加工贸易财务台账要怎么做?台账需要填写哪些信息?是只要备注好进口数量,金额,出口数量,金额
问题:我公司已办理完加工贸易电子手册一本,正在开展加工贸易业务,现在想要了解加工贸易财务台账要怎么做?台账需要填写哪些信息?是只要备注好进口数量,金额,出口数量,金额就可以了吗?
回复:您好!根据海关总署 商务部公告2017年第33号(关于取消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有关事宜的公告),对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3号规定实施保证金台帐空转管理的情形,企业办理加工贸易手(账)册设立时无须开设保证金台帐,无须提供涉及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的担保。对63号公告规定实施保证金台帐实转管理的情形,为保证政策平稳过渡,设置过渡期,过渡期从2017年8月1日起至2018年2月1日结束。 过渡期内,企业继续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号和2014 年第61号有关规定办理保证金台帐实转手续;过渡期结束后的业务办理程序,我署将另行公告。,欢迎继续在浙江电子口岸咨询平台上提问
http://jiangdu.cpa.js.cn/fuwu/24194.html
回复:您好!根据海关总署 商务部公告2017年第33号(关于取消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有关事宜的公告),对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3号规定实施保证金台帐空转管理的情形,企业办理加工贸易手(账)册设立时无须开设保证金台帐,无须提供涉及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的担保。对63号公告规定实施保证金台帐实转管理的情形,为保证政策平稳过渡,设置过渡期,过渡期从2017年8月1日起至2018年2月1日结束。 过渡期内,企业继续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号和2014 年第61号有关规定办理保证金台帐实转手续;过渡期结束后的业务办理程序,我署将另行公告。,欢迎继续在浙江电子口岸咨询平台上提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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