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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都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

提问:
2、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复印件(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)(加盖公章);3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》(加盖公章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台、港、澳、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》复印件(加盖公章)(限外商投资企业提交);这两项是根据企业的性质选择其中的一项吗?
回答:
如果您企业属于外商投资企业,就应该提交《批准证书》,如果属于非外商投资企业,应该提交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复印件。如有其它疑问,欢迎继续在政务平台上提问,
疑问

http://jiangdu.cpa.js.cn/fuwu/50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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